国拟规定食药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7日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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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就《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意见稿》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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